中共37000cm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


中共37000cm威尼斯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工院纪字〔2018〕2


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粮组文〔2018〕45号)精神,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8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9月7日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根据《中共河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努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我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各级纪检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对中央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等三类突出问题,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粮食局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21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10日)

1.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形成书面报告;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零查处”“零曝光”的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问题处置是否严格。

2.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省粮食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会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将在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对局属各单位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公务活动违规饮酒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请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及财务审计处等有关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安排,从学院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检查组,于9月10日前在我院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三类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三)整改深化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1.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扛起主体责任。要健全配套措施,明确纪律红线,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2.院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月检查、季分析”机制,着力发现监管盲点、工作死角,对监督不力、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提高监督实效。

3.案发单位要坚持以案促改,选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成因、通报曝光,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院纪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室)履职尽责、有效作为;各职能部门(处室)要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加强业务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院纪委、学院办公室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织牢织密“四风”监督网。对于受理的问题线索,要按时办理,严查快办并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相关业务指导;案件办结后,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备和通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及人力资源处等有关处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肃执纪问责。院纪委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办,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因违纪人员级别低、情节轻、数额小而轻视放纵;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的以及职能部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要倒查追责、从重处理。

(四)严格材料报送。学院各党支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附表1、附表2,请于9月9日前报局机关党委。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及附表3,请于11月5日前报送学院纪委办公室。

各党支部各单位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要经本处室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王光亮

联系电话:0371~60987003

附件:1.×××(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情况统计表

2.×××(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自查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

3.×××(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