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

2、积极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预防和制止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协助国家安全部门搞好国家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队伍,做好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阵地控制,做好 “法轮功”痴迷者的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及时处置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头,防止事态扩大。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侦破政治案件。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人士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科研保密工作,防止失、泄、窃密事件发生。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监控,发现有害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4、加强对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外事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5、认真执行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明确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6、加强治安管理。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尤其是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坚持值班、巡逻、守候抓现行,坚持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降低发案率。同时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8、负责校园内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建立建全各级消防组织。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完好。注意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火灾发生。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9、负责校园内常住户口的管理、异动和居民身份证的换、补发工作。办理新生入学、毕业生派遣的户口迁移及农转非、农转非户口的申报工作。

10、加强对重点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重点人口要建档立制,落实帮教力量;暂住人口登记、办证要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