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 委员会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 严明作风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浏览次数:

中共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

委员会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

严明作风纪律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现就清明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主体责任。局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正风肃纪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身边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从严氛围。

二、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作用。局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

三、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局直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要始终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紧盯严查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

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局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以下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

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将于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请局直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认真传达学习、抓好落实。

  中共河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代章)

   2019年4月3日